据东莞调查公司调查我们了解到:王某在外有“小三”,状告妻子要离婚。庭审中,妻子反告丈夫涉嫌重婚罪,索60万赔偿金。6月21日,市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:同意二人离婚,由王某赔偿妻子5万元。此前,王某因犯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。
王某与妻子张某结婚18年。2009年,王某向法院提出离婚,理由是夫妻感情不和。后因证据不足,经判决不准二人离婚。判决后,王某与张某一直处于分居状态。2009年12月,王某再次向法院起诉,要求与张某离婚。“他在外面有其他女人,跟我离了,然后跟她结婚。”一审开庭时,张某不同意离婚,并反告丈夫涉嫌重婚罪。法院经审理查明,张某所说属实,王某确实与另一女子以夫妻名义生活。2010年6月21日,东莞市人民法院以王某犯重婚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一审宣判后,张某不服,向市三中院提起上诉。市三中院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